南无第三世多杰羌佛不收供养实例(四)传法后退回弟子的全部财产供养
十二年前,西元1991年,我在成都拜见了一生中最最大的恩人,并且也是世间唯一显密俱通、妙谙五明的法界巨德——义云高大师。
当时,为了求得宇宙人生的真谛,奥义,我将投资于北京的工厂以及所有的事业,财产等动产、不动产全数供养给义云高大师,当时大师收下了供养,并传授了至高无上的佛法、开示了宇宙人生真谛,以及做人处世的道理。授法之后,法喜悉俱,是以当下确知今生找到了唯一可以皈依的金刚上师,而且必须彻底地追随。
然而,大师却在传法后当场退还所有的供养。顿时,我见到大师人格的伟大完美,无人能及。所做的一切无非是为了芸芸众生。所行的一切也都是为了成就众生。而对于世间法的不执着,正如日月之德,无得而谕;无私、无我,澄澈清明之心,所及之境,唯有“言语不足以状其妙,思想不足以范其美”,斯言可喻。
弟子若要拜师求法,供养是最基本的表法,义云高大师先是收下供养,以合法义,然而传法之后,又退回了供养,这种伟大、完美的人格,高洁无暇,无私的襟怀,泱泱乎大矣哉!大师的人格典范,实非语言文字所能道尽,实在是已经到了众生“无能名焉“的地步与境界。
娑婆之世,得见大师,幸甚至哉
超凡之德、无能名焉,唯文以颂!
惭愧弟子 恒生(陈宝生)
2003.4.19